武汉传媒学院访客预约系统使用管理办法

时间:2026-01-06来源: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维护校园秩序,保障师生安全,学校新建了“武汉传媒学院访客预约系统”,为保障访客预约系统规范有效使用,现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职工、天有集团职工及校内第三方合作单位的校外访客入校管理,包括职工亲友、校友、公务来访、临时服务人员等人员。

第三条 访客入校实行“实名预约、审核准入、责任追溯”原则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校园。

第二章 预约流程

第四条 预约方式

线上预约:通过“武汉传媒学院服务号”进入“访客预约”页面提交申请,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访问事由、被访单位/人员信息及预计入、离校时间(来访人员驾驶车辆需填写车牌号码)。

线下预约:特殊情况下可凭单位公函或介绍信,由校内对接部门联系学校保卫处办理登记入校。

第五条 审批流程

1.受访对象为在校教职工或天有集团在岗员工的,受访人为审核人,所在单位负责人为审批人。在来访人员提交预约申请并经过审批后即可入校。

2.受访对象为校内第三方合作单位人员的,由受访人的校内主管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审批。来访人员在提交预约申请后,由受访人联系主管单位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审批后即可入校。

3.审批通过后,系统自动生成电子二维码,来访行人凭二维码可出入校园;来访车辆填写车牌号码后,凭车牌号码可出入校园。

4.具体预约流程详见《武汉传媒学院访客预约系统操作指南》(见附件)。

第三章 入校核验与管理

第六条 核验与管理

1.来访人员出示电子二维码,经安保人员核验后从指定校门进出。车辆入校需同步提交车牌号码信息后由校大门进出校园,车辆入校后请停放至校园指定停车区域。

2.严禁外卖、快递等无关人员以访客名义入校,校内其他物资配送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后勤处对接管理。

3.访客须遵守校园管理规定,不得进入与预约事由无关区域,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或从事与访问无关事情。严禁冒用他人身份或伪造预约信息,违者依据情节轻重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第四章 审批、审核人责任

第七条 审核人与审批人应严格审查来访预约的申请内容,确保访问事由真实、合规。因审查不严,导致来访人员在校内从事与申报事由不符的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违规经营、牟利行为)或引发安全事件的,将依规追究相关审核人与审批人的责任。

第八条 原则上受访人应全程陪同访客,直到访客正常离校。

第五章 违规处理

第九条 访客提供虚假信息、冒用他人身份或未经批准擅自入校的,校保卫处有权拒绝其入校,并视情节轻重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访客将列入“校园黑名单”,永久限制预约资格,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第六章 附 则

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来访,如开学、新生报到、校园大型活动以相关临时通知为准。
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原《武汉传媒学院访客预约系统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保字〔2025〕1号)同时废止。

附件:武汉传媒学院访客预约系统操作指南